网站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真实已暂时关闭

尊敬的用户:
   很遗憾的通知您!
   接信息产业部通知,对未备案网站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。请所有:
1. 网站未备案的用户
2 .网站备案完成,没有按信息产业部要求标注的用户。
马上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备案,并完成相关标注!!

对于已经取得备案编号的用户:
(1) 将备案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位置。
(2) 在网站的页面下方已放好的备案号的位置做一个超级链接,链到
www.miibeian.gov.cn备案网站上

根据国家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 等法规的规定,国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(注:网站备案为免费的行政审批,信息产业部不收取任何费用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。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对于没有备案网站将予以关闭。

点击查看:中国联通网站备案系统业务流程

核验地址: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东门9楼互联网与多媒体业务中心

核验单邮寄地址:单位: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203室 邮编250002。

特别提示

   1. 核验时必须由网站负责人本人到现场 ,需携带以下证件:
    (1)域名证书
    (2)公章
    (3)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    (4)主办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    域名证书请在域名申请地所在网站下载打印。同时请记好您网站的首页网址、网站域名、服务器放置地、网站接入方式、网站IP地址等信息。

    2.登录申请域名的网站进行打印。
1. 如果是在新网申请注册的域名可直接登录新网http://dcp.xinnet.com/查询打印域名证书。
2. 如果是在万网申请注册的域名须登录万网http://www.net.cn/,通过申请域名时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后,可查询打印域名证书。

核验内容

  1. 网站主办者(主体)信息

   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。

    ( 1)网站主办者为单位,核验证件为:

      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,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。
      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,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。
      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,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。
   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: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,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,可核验户口簿、军官证、台胞证等原件;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。

    ( 2)网站主办者为个人,核验证件为:

      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,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,可核验户口簿、军官证、台胞证等原件。
      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。

    ( 3)网站负责人的定义:

       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,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;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,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。

备案查询地址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,备案完成,才能重新开通你的站点。请成功提交备案资料以后尽快联系我们,谢谢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青岛宇成电讯网络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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